河南领先心理咨询专家认为在心理咨询中,有一条原则——谁痛苦,谁求助。
举个简单的例子,比如,在某个家庭中,妈妈天天唠叨,孩子感到不胜其烦。
于是孩子建议妈妈说:“妈妈,你应该去做心理咨询。
”而妈妈对此置之不理。
在这个场景中,妈妈的唠叨就是其调节情绪的一种方式。
这种方式妈妈很习惯,不习惯的是孩子。
是孩子受不了妈妈的唠叨,同时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应对,于是内心感到痛苦不堪。
在这种情况下,相比起妈妈,如果是孩子——即关系中更痛苦的一方来求助,改变的动力其实是更强的,心理咨询的效果也就会更明显。
也许有人会说,那孩子建议妈妈去做心理咨询也是一种应对方式,为什么就没有效果呢?
原因很简单,妈妈没有痛苦到要去做心理咨询的地步,这种方式或许不是她最需要的。
妈妈虽然天天唠叨,但一个行为模式天天做,背后一定有其获益的部分。
比如,妈妈通过这样的方式和孩子交流、排解自己的情绪,她获得的是和他人以及自己的联结,这的确是调节心理的一种方式。
相比于心理咨询,“唠叨”使妈妈收益更大,于是对孩子的建议置之不理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劝说他人去做心理咨询往往作用不大,也是相似的原因。
由此可以看出,心理咨询的动力需要从一个人的内心出发:谁痛苦,谁求助,谁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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